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9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8年5月28日至6月27日。
二、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对现有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危险化学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二)是否配备专业电工,或存在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无证上岗及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三)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电器电路老化、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违禁电器等安全隐患。
(四)是否存在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以及无人看守的情况下在宿舍、消防通道、楼梯间和办公室内给电动车进行充电等现象。
(五)是否存在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气产品等现象。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符合《山东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山大资字〔2016〕6号)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狠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学校将把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报送活动总结情况作为2018年度单位安全工作考评的依据。
(三)各单位于2018年6月2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总结。纸质版报至保卫处综合治理科(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 bwc@wh.sdu.edu.cn。
山东大学(威海)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